-
2009-03-03
『从变幻莫测的2月,来到漂泊不定的3月...』 - [┍┖生活的細微末節]
版权声明:转载时请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
http://icesoice.blogbus.com/logs/35973695.html
2月22日,星期天。大雨不停歇,傍晚的火车站月台,很不适合告别。年后,妈妈和我生活了一段时日,难得和谐的两个人共处时光。也许是因为我又长大了一岁,或多或少去改变,去学着更体谅和体贴。也许是因为妈妈又老了一岁,不再像年轻时那般刁难刻薄。这一次,她照顾着我日常生活的一切。我从来都不喜欢面对离别,更没有办法接受对方在告别时对着我哭泣。尤其是妈妈。每次送别我都提前和她说好不要哭,但以往每次她都会在火车要开时朝着我哭起来……她怎么能哭呢?对着我这个要独自面对自己人生的单薄无依、且固执绝对的生命个体。妈妈走后的第一个星期我过的相当不习惯。我很吃惊于她仅用了两周就影响了我两年孤独的生活习惯。我不得不投降。原来一切和时间都没有关系。来自内心的感触与温暖即使短暂也可使人即刻融化。妈妈刚走,麻烦的事情就找上门来了。为此,我感到非常吃力、非常绝望。无奈、也无力。上周三房东通知说现在的住处要拆迁了,让我们尽快找地方搬。最好在三天内把新住处定下来。。。呵呵,人类之自私可见一斑。他无非是越快把我们住的房退掉越方便他早些去挑选新房。可是,有过租房经验的人应该都能理解,所谓三天内把新住处定下来……真的比登天要难太多了。找房子落脚真的不是容易的事啊!幸运的是,没几天我和朋友就看好一套不错的房,但眼前却与房东违约的赔偿事宜未能谈妥。。。我们的合同是去年6月签订的,合约期限为一年。所以这合同期一年之内房东要是违约、是要赔偿违约金的。但他们现在硬说去问过动迁组了,说动迁是“不可抗”因素,不属于违约。所以不肯赔偿违约金……
更无语的是!从谈话中听出,房东八成现在已经把房产证交给动迁组了,对我们要求说必须在3月8号之前搬出,不然动迁组就要开始进行拆除了……太无语了!这也太无耻了吧!这不就等于和我们还没有正式终止合约就已经把产权交掉了么?我现在就在想,国家关于房屋租货这“不可抗”因素到底是指什么。就算包括动迁,我想这和房东是否需要付违约金也不冲突的吧!房东也还是应该赔偿我们的吧!不然哪有这么离谱的事啊!?对于我讲,搬家真是一件相当拖垮生命力的事啊!随机文章:
『第5次搬家』 2008-06-14『深夜呢喃。』 2009-11-15『其实我很羡慕你...』 2008-11-04『浅浅的微凉的初秋』 2008-08-25『好不紧凑的Schedule!』 2008-03-23
收藏到:Del.icio.us

评论
而且你的心思和我非常类似。敏感而有惆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