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2009-03-03

    『从变幻莫测的2月,来到漂泊不定的3月...』 - [┍┖生活的細微末節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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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月22日,星期天。
    大雨不停歇,傍晚的火车站月台,很不适合告别。
     
    年后,妈妈和我生活了一段时日,难得和谐的两个人共处时光。
    也许是因为我又长大了一岁,或多或少去改变,去学着更体谅和体贴。
    也许是因为妈妈又老了一岁,不再像年轻时那般刁难刻薄。这一次,她照顾着我日常生活的一切。
     
    我从来都不喜欢面对离别,更没有办法接受对方在告别时对着我哭泣。尤其是妈妈。
    每次送别我都提前和她说好不要哭,但以往每次她都会在火车要开时朝着我哭起来……
    她怎么能哭呢?对着我这个要独自面对自己人生的单薄无依、且固执绝对的生命个体。
     
    妈妈走后的第一个星期我过的相当不习惯。
    我很吃惊于她仅用了两周就影响了我两年孤独的生活习惯。
    我不得不投降。原来一切和时间都没有关系。来自内心的感触与温暖即使短暂也可使人即刻融化。
     
    妈妈刚走,麻烦的事情就找上门来了。
    为此,我感到非常吃力、非常绝望。无奈、也无力。
    上周三房东通知说现在的住处要拆迁了,让我们尽快找地方搬。最好在三天内把新住处定下来。。。呵呵,人类之自私可见一斑。他无非是越快把我们住的房退掉越方便他早些去挑选新房。
    可是,有过租房经验的人应该都能理解,所谓三天内把新住处定下来……真的比登天要难太多了。找房子落脚真的不是容易的事啊!

    幸运的是,没几天我和朋友就看好一套不错的房,但眼前却与房东违约的赔偿事宜未能谈妥。。。我们的合同是去年6月签订的,合约期限为一年。所以这合同期一年之内房东要是违约、是要赔偿违约金的。但他们现在硬说去问过动迁组了,说动迁是“不可抗”因素,不属于违约。所以不肯赔偿违约金……

    更无语的是!从谈话中听出,房东八成现在已经把房产证交给动迁组了,对我们要求说必须在3月8号之前搬出,不然动迁组就要开始进行拆除了……太无语了!这也太无耻了吧!
    这不就等于和我们还没有正式终止合约就已经把产权交掉了么?我现在就在想,国家关于房屋租货这“不可抗”因素到底是指什么。就算包括动迁,我想这和房东是否需要付违约金也不冲突的吧!房东也还是应该赔偿我们的吧!不然哪有这么离谱的事啊!?
     
    对于我讲,搬家真是一件相当拖垮生命力的事啊!
     
     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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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评论

  • 我喜欢看你的日志,不仅因为你去了我即将要去的城市-厦门。
    而且你的心思和我非常类似。敏感而有惆怅。
  • 你这个案例可作新闻,建议向当地媒体反映0.0
    Ice回复mirror说:
    你这是职业病。。。
    2009-03-03 17:22:47